当我们对文艺作品展开批判时,需要遵守的界限是什么
【当我们对文艺作品展开批判时,需要遵守的界限是什么】
1、读者对一部作品的内容感到不满是否可以表达出来?
可以,因为每个普通人都有对文艺作品的鉴赏权。
2、因为对一部作品的内容感到不满,认定这是作者本人的观点,是否可以?
不妥,将角色人物三观认定为作者三观,对作者来说是危险的,角色是作者创作完成故事的辅助,角色不等于作者。
3、那我们是否可以从作品中推导出作者本人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分析是文学分析的一支,我们要坚持的是文学分析与大字报的距离,文学分析绝不可以是对作者本人的定调。
当一位作者描写了悲剧的女性命运而缺少反思自省时,你可以说当代文学中大部分男性作家缺少女性意识,以男性为中心展开写作,但绝不能说这些作家本人支持三妻四妾、支持虐待女性、支持性暴力女性。
作者拍了什么就是作者认定什么,就是作者在鼓动什么,这是搞倒搞臭的思路。
4:我们是否应该要求作品不可以对读者产生负面影响?
作者是否承担对读者的教育义务?个体对世界的认知,是教育负责?是家庭负责?是政府负责?是社会文化负责?
一部文艺作品公民个体价值观塑造上,要承担的责任是微乎其微的。
作者和读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地位,所以才会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认定读者一定会全盘接受作者的想法,是对读者的降格。
我们唯一认为需要保护的是青少年群体,如果参考美国电影分级制度,这其中还涉及到13、16、18的年龄段划分。
但应该是健全的分级制度来保护青少年群体,而不是作者的义务。
5:作者是否应该为了对读者的负面影响出来道歉?
如果我们认同文艺批评不涉及对作者人品的指控,如果我们认同文娱作品不需要对读者负责,那我们究竟需要作者为了什么道歉?
一个道歉看起来能满足一部分人的道德要求,可这样的思路一旦延伸,作者身上承载的道德义务会变的无限大:以阶级思路性别思路乃至法律人格民族这些切入点去深究任何一部作品,作者都必然会有无数需要道歉的部分。要求作者道歉的思路延伸,就会轻易变为对作者的压迫。
6: 作者要不要为读者的批判修改作品?
确实有不少作者会修改自己的作品,例如每部书再版之际,例如金庸到了晚年。但作者改文应该是出于自己的想法,而不是读者的道德要求。
作品是作者的独立创作,如果读者一提出意见就去修改,那就变成了共同创作,文学批评的时候批判谁?作者还是读者?
作品是作者当时的创作,如果之后作者有了新想法就马上去改,那一部作品到底什么时候算完,此刻是连载还是再版?
作者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他可以选择去改,也可以选择将新的想法写入新的作品。
想象一下:余华现在出来道歉说自己性别意识不强,要去把活着改一遍,那这是一种什么举动?贾平凹是不是也要改一遍,莫言是不是也要改一遍?那王小波怎么从棺材里爬出来再改一遍?那是不是对王小波不太公平了?
作者是选择面对历史,要坦然的面对自己的缺陷、面对文学史的批判,将反思与进步融入下一部作品。
还是作者选择面对当下、看重和读者形成好的共生关系,一旦读者提出意见或意识到自己的缺陷就去修改过去作品。
——这些都是作者自己的选择,我不说谁好谁坏,希望大家也不要有高下之分。
7:我们觉得一部作品不好,作者对自己不尊重,是否可以抵制不看作者的作品?
当然,拒绝去看一部作品是每个人的选择,但是否接受一个作品是读者的选择,对于没有看过作品的其他人,我们还是应该将选择权留给他们。
8:在抵制作品的时候,有什么事不应该去做的?
认为一个作者的作品有缺陷,是很正常的事情,认为一个作者的意识形态不够进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要求作者改文道歉,并将作者是否这么做和作者的人品联系在一起,是过分的绑架。
而如果作者拒接改文道歉,就去搜罗作者的黑料,尤其是与创作毫无关系的部分,那就是极其下作的行为。
将作者的生活和作者作品的问题混为一谈,那就充分说明了批评者的目的已经超过了文学讨论,是想要批斗构陷乃至召唤公权力抹杀异见者。
如果你只是对一个作者的三观有意见,那就不要去研究作品之外的东西。如果你研究的部分延伸到了作者的私生活,那就不要说自己只是在单纯讨论作品。
有人可能会说:可这些都是他做过的事情——可有任何人是完美的吗?又有谁经得起这样的检验?
如果作品受到批评就意味着个人要承受所有人的检查,那毫无疑问,这是对作者提前的恐吓。
每个作者都会有偏向,都会有进步与落后的地方,公平的文学批评是全面的探讨一个作品,优缺点都要提出。而不是利用舆论场的分散只说一部分,乃至延伸到作者的人品道德与触碰公权力的红线。
9:为什么要说这些?
因为创作环境的宽容有利于创作者的创作——这么多绝非是因为大众不可以批判创作,而是宽容的创作氛围与进步的社会意识从不矛盾,宽容甚至往往是自信的表现。
英国电影史上唯一被公认需要下映的电影是发条橙,因为它却是刺激了当时的青少年犯罪率上升。但发条橙依然是电影史上举足轻重的一部电影,也从未成为库布里克创作生涯的污点。
10:可以用当下的事件举例吗?
说到这里,其实就想说非天夜翔的例子:我们在讨论这样一位作者时,一定要意识到因为他的性缘身份,非天夜翔早期现实主义倾向的作品,是大陆同志文学——而不只是耽美小说的重要补充:我们可以在其中看到当时社群的挣扎与生态,这并不是没有意义的记载。
当然,作为现实主义的一体两面,我们同样可以从作品中看到社群整体性别意识的缺失,因此我尊重并赞同批判他作品中缺少女性意识的讨论,这也同样可以作为一种记载,让我们意识到社群在发展中的缺陷。
但依然我鄙视将他的作品缺点认定为他的人品缺憾的行为,我更唾弃将他疫情期间的发言延伸拓展的行为——
——在武汉疫情期间,有非常多的求助,有非常多的时候我们会因为无法判定事实而帮倒忙,这是需要道歉反思的地方,但一定要意识到,大矛盾并不是助人者与受助者造成的。一味对助人者挑三拣四,是一种寻衅滋事的思路。
而hiv患者的问题,从民间志愿者的帮助到官方的介入扶持,最后呈现的是让人满意的结果:患者最后都得到及时治疗,这是值得表扬,证明官方有在照顾特殊人群的一件事。而不应该反攻倒算发声者的问题——谁能保证每个人说话都是滴水不露的,为什么普通人要比官方还要苛刻?
我自己读电影史的时候,最难忘着迷的是夏衍和刘呐鸥辩驳电影软硬的那段公案,夏衍的观点一直是作者必须对当下负责,夏衍是高尚的。
但到了《劫后影谈》与《懒寻旧梦录》,我想夏衍也会明白,艺术家难以对当下负责,艺术家唯一可以倚靠的是坦诚的面对历史,也希冀历史坦诚的面对自己。
即时反思,坦诚面对,我们普通人也一样。
来自弦子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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