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概念澄清一:疫情期间的民间团体捐助…
几个概念澄清
一:疫情期间的民间团体捐助,在法律意义上属于个人自发的互助行为。如果现在大家小范围凑钱去捐助某个学校,只要数额不过大,只要款项真正用在了助人上,同样属于个人互助,并不在违法范畴中。
疫情期间的民间团体捐助之所以没有被问责,就是因为只要账目公正,就并没有违法。
法无禁止即可为,意思是不涉及到违法犯罪就是可以去做。《慈善法》的约束对象只有慈善机构,能断定捐助是否违法的只有民政单位,任何个人或其他公益机构无权认定是否违法。
至于说大学生的公益捐赠是非法集资,这就是彻底的造谣了,百度一下非法集资的法律定义就知道不是这样。一味将大学生的行为置于非法定义,就是在抹杀她们行为的正当性。
二:名称侵权的前提是有实体注册或者商标注册,在去年三月,疫情期间的各个临时项目显然并不存在这样的前提。那么在当时,名称类似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三:公众号使用个人kol的言论应有署名标注,因此大学生的行为并非没有问题,也应该道歉。但微博是公众平台,kol的发言本身就具有公众性,尤其是在疫情的特殊时期,图片署名问题并不等于公益捐助本身的侵权问题。而且在当时捐助行为已经顺利结束,没出现任何问题,很难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
四:如果不满意项目名字,想要声明撇清,完全可以说出顾虑好好沟通。但称大学生捐助违法、名字违法、图片违法,实际上是在利用大学生并非公益、法律专业,而相关知识有一定门槛来制造信息差,从而达成目的。
五:一位对公众强调公益需要“合法合规”,却不对其发其规进行政策性解读,就会给公众造成概念上的模糊。从很多人甚至认为疫情捐助是非法集资、可以被举报惩罚就是例子。让大众认为公益的门槛无限高,并不利于公共利益。
六: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应该多一点开放性和包容性,否则就失去了投身公益的本质和初心。任何社会问题的解决,不能依靠个人,而是要靠全社会一起努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这也是为什么说公益行动的最大意义在于赋权,公益倡导同样应该调动更多人参与为目的。

来自弦子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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