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星星事件的陈述,之所以会引起人们的反感或支持,一个重要的依据是将它当作一个怎样的故事进行叙述。
星星在维权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情绪反复、对鲍毓明的情感也存在起伏——但如果将此看做是一个女性在利用自己的身体操纵男性,因此认为星星的道德有瑕,就是彻头彻尾的厌女,这也是我无法接受这类叙述的根本原因。
———因为说白了,这就是鲍毓明的叙述,也是鲍毓明的脱罪方式:鲍毓明在女孩十四岁的时候强迫了她,但是他无辜他可怜,因为他付出了感情付出了金钱,而女孩最后甩了他。
然而事实的真正情况是怎样的呢?
星星是家里的姐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从小和爷爷生活,爷爷去世之后才和妈妈在一起,而她妈妈想甩掉她这个“包袱”。
鲍毓明是主动设下这个圈套的:一个男性缺席的家庭、一个残疾人的母亲、一个贫困的家境,缺少任何一个要素,精通法律的鲍毓明都不会对星星下手。
星星的苦难,成了厄运降临在她身上的原因。
当星星第一次被迫与鲍毓明发生关系,她就不得不强迫自己去爱上、讨好鲍毓明,因为越是有着强烈贞操观念的女孩子越无法接受自己是被强暴的事实,和房思琪一样,如果不爱上强暴自己的人,她就再没有活下去的理由。
而鲍毓明其实一步一步都将星星的未来都牢牢的纂在了手里:星星承认了强暴就承认了原生家庭的伤害,也就失去了退路,所以她无法承认。星星没有读书,和自己保持不正常关系越久,人格就越被打击,就越难回到正常校园中,也就越不得不依赖自己。
十四岁的女孩不得不爱上强迫自己的人,四十岁的男人将这种不得不的“爱”当作自愿与自己免罪的证明与手段,这就是两个角度的叙述。
星星会报警、会自残,恰好证明了她在这段关系中受到的痛苦,以及她希望获得外界拯救的信号。
而在鲍毓明看来,星星的挣扎和报警,都是在向自己要求情感,要绑架自己。
十四岁的女孩想要逃离,四十岁的男人以为逃离是贪婪的索取,这就是两个角度的叙述。
一个十四岁的女孩被一个男性攫取了人生,她以为她除了继续下去没有别的路可走,而在鲍毓明看来,自己已经尽善尽美,已经给了结婚的承诺,现在强迫一个少女又有什么关系?
一个十四岁女孩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毁掉了,一个四十岁的男人觉得自己可以是合格的丈夫与父亲,这就是两个角度的叙述。
在星星的经历里,我们相信哪一个故事的版本,决定了我们以怎么样的方式看待女性:
我们是否愿意抛开男权的话术与谎言,看到所谓十四岁女孩的反复,是男性将她设计到山穷水尽的绝路。
我们是否愿意抛开男权的话术与谎言,看到所谓十四岁女孩的操纵,是男性将她视为欲望的投射,并罔顾人性的约束。
我们是否愿意抛开男权的话术与谎言,看到所谓十四岁女孩的渴望,是男性故意的引诱,背后是脱罪的狡辩。
我们是否愿意抛开男权的话术与谎言,看到所有这些房思琪的自愿背后,其实是不得不的痛苦。
十四岁的女孩,绝不会打开潘多拉的魔盒,她只能一次次的被十四岁那年的经历摧毁。是男性将自己的摧毁包装成了爱,为洛丽塔的命运定下悲剧的基调。
她没有魔法,她在被伤害。
来自弦子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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