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概念是被构建的

损害利益就一定会构成犯罪吗?仅2019年一年因为内容审查而临时撤档延期的电影就达到8部,其损失又是谁在承担呢?创作者、投资人、院线方,乃至整体工业被破坏后的广大观众。2019年那些被紧急撤档的电影,其中有几部是我一直想去看的。期待吧!

转发 @箱子是个猫砂盆: “犯罪”的概念是被构建的。如果从是否造成“伤害”这个角度来说,个人的暴力犯罪是犯罪,那么资本家对于更多人造成的经济损害、精神损害甚至造成家破人亡一个人的人生从此改变这样深远的损害后果,为什么不能被认为是犯罪呢?一样是从“伤害”这个角度来说,字幕组损害的是谁的利益呢?惩罚字幕组维护了谁的利益吗?利益到底被维护了吗?
构建“犯罪”概念,保护的到底是谁的利益?

来自弦子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