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子诉朱军案

任何法律都存在需要在解释与实践中去细化的部分,《信息公开条例》、《民法典》对用人单位必须建立防范职场性骚扰机制的规定皆是如此。谢谢你愿意帮我提问,无论是14年的个案处理还是未来的机制建设,公众也理应得到一个公开、公平的回答。#弦子诉朱军案#

转发 @山田珍妮花同学: 1月2日我给央视寄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央视公开回应#弦子诉朱军案#,目前距离央视答复的截止日还有不到10个工作日的时间。

#弦子诉朱军案#是发生在职场中的性骚扰案例,朱军和弦子之间存在明显的、由用人单位赋予和保证的不对等的权力关系,这种不对等体现并得到反复确认一个方式就是权力上位者对于下位者个人边界的侵犯——包括对身体和性的侵犯。所谓的“个人隐私”论只会帮助公权力为自己开脱,并进一步强化受害者的羞耻感。另外,#弦子诉朱军案#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受到舆论广泛关注的事件,但自从2018年弦子公开指控朱军之后,央视至今都没有对公众作出回应。我发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其实也是迟到的。

最新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防治职场性骚扰机制(第一千零十条: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作为一个国家级电视台,“中国的新闻舆论机构和思想文化阵地,具有传播新闻、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百度百科),央视对防治职场性骚扰应该起到标杆的作用。

从2014年起,央视是否介入调查过#弦子诉朱军案#?央视用纪律要求朱军不联系不回应弦子的依据是什么?央视还收到过其它的职场性骚扰举报又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在民法典关于建立反职场性骚扰机制的最新规定出台后,央视防治性骚扰的机制是否有所调整?具体又包括哪些措施?

央视要回复的不仅是我的信息公开申请,还有来自公众的疑问。#五问央视# 央视,请你回答我。

#关注弦子朱军案##朱军首次回应#

来自弦子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