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儿童性侵案件专办队伍

觉得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就能让蓝田的四位去坐牢未免想的太过简单了: 把实施性侵的成年罪犯送进监狱都艰难无比,怎么能保证把未成年人纳入之后他们就能受到惩罚?
如果真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更可能的情况是开始追问被性侵/猥亵的女孩:你是不是自愿的,你要不要谅解?
真正要重视并保护未成年,代表谭琳在18年就针对未成年性侵案件提出了建议:“建立报案即立案制度、建立涉及儿童案件取证的专业人员队伍、引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心理专家证人制度。”
到如今,一件也没有得到实施。
儿童为什么觉得性侵别人没问题?难道不是因为一部分成年人先觉得性侵别人没问题?
简单的降低刑事年龄或引入“恶意补足”原则,从某种程度上说都是在给权力寻租空间,关于这二者与建立健全工读学校该如何选择,很多人也还在思索。
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真正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建立儿童性侵案件专办队伍】、【确定性侵案件精神补偿标准】、【普及儿童性教育】都是此刻立即可以做的。
开始做了吗? 没有。
来自弦子的微博